運輸總條件 |
大連航貨物運輸 |
大連航旅客、行李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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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適用范圍 | 第二條 客票銷售 | 第三條 客票變更與退票 | 第四條 乘機 | 第五條 拒絕運輸和限制運輸 | 第六條 行李運輸 | 第七條 航班超售 | 第八條 航班延誤、取消、備降 | 第九條 附加服務 | 第十條 投訴受理渠道 |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二條 其他規定 | 第十三條 定義 | 第十四條 生效與修改
第十四條 生效與修改
14.1本條件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并施行,自生效之日起,我們于2018年9月 28 日公布施行的《 大連航空 有限 責任 公司旅客 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和 2018年9月 28 日公布施行的《 大連航空 有限 責任 公司旅客 行李國際運輸總條件》同時廢止。 2 021 年 9月1日前購買的客票,仍適用購買客票時適用的運輸總條件。
14.2我們有權不經事先通知而修改本條件及作為本條件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但此類修改不適用于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 或已經購買的客票 。
14.3 我們的受雇人、代理人均無權變更、修改或放棄本條件中的任何條款。
1 4.4 本條件解釋權屬于大連航空 有限 責任 公司 ,如您對本條件的任何內容有疑問,請直接向我們提出,以我們給您的書面(包括郵件)答復為準,任何其他方式的答復對我們沒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