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總條件 |
大連航貨物運輸 |
大連航旅客、行李運輸 |
3.1客票變更
3.1.1一般規定
3.1.1.1您應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客票變更。
3.1.1.2請您聯系出票承運人 或其授權的航空銷售代理人 辦理客票變更。
3.1.1.3如果您未搭乘您已購票的航班,且未預先通知我們保留后續航班的座位,我們有權 取消您客票上續程或回程航班的定座。
3.1.2自愿變更
購票后,如因您自身原因要求變更行程中的任何內容,如乘機日期、航班等,請盡快與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聯系。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將根據您所購買的客票對應的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客票變更。變更時,您所支付的票價、政府稅費、燃油附加(費)將按客票使用條件重新計算。
3.1.3非自愿變更
3.1.3.1因我們的原因或因天氣、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您的航班出港延誤、取消、提前、航程改變、艙位服務等級變更,或者因上述原因造成與之相鄰的聯程航班的銜接時間小于最短銜接時間,由此導致您需要變更客票時,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可以為您辦理該航班及與之相鄰的聯程航班客票的非自愿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
3 .1.3.2 因我們的原因或因天氣、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您已乘坐的航班到港延誤,致使后續聯程航班的銜接時間小于最短銜接時間,由此導致您需要辦理客票變更時,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可以為您辦理后續聯程航班的非自愿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
3.1.3.3已辦理過非自愿變更的客票,如因您自身原因再次提出變更申請,應按本條件3.1.2款規定辦理。
3.2退票
3.2.1一般規定
3.2.1.1請您聯系出票承運人或其授權的航空銷售代理人辦理客票退票。
3.2.1.2 對于我們銷售的客票,您應在自客票有效期起始日期起 395天內向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提出退票申請。超出上述時間范圍的退票申請,我們不予受理。
3.2.1.3退票時,您應將已獲得的所有相關 報銷憑證(如: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原件交還給我們。
3.2.1.4 通常情況下,票款將按照原支付方式及原付款貨幣予以退還。
3.2.2退款受款人
3.2.2.1 我們既可向您本人退款,也可以向能夠出示充分付款證明和身份證明的付款人退款。
3.2.2.2如果您不是客票的付款人,我們可按照原付款方式將票款退給該客票的付款人或其指定人。
3.2.2.3若您委托他人代辦退票手續,代辦人應出示您及代辦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您的授權委托書以及退款銀行賬戶有效信息等資料。
3.2.3 自愿退票
3.2.3.1 購票后,當您因您自身原因要求退票時,如 您客票的客票使用條件允許退票,且不屬于本條件第 3.2.4 和 3.3 款規定范圍的退票,我們將根據適用的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退票。
3.2.3.2如果您在航班的經停地自愿終止旅行,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3.2.3.3請您通過原購票渠道辦理自愿退票。
3.2.4 非自愿退票
3.2.4.1因我們的原因或因天氣、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您的航班出港延誤、取消、提前、航程改變、艙位服務等級變更,由此導致您需要退票,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可以為您辦理該航班或該航班及后續聯程航班客票的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因我們的原因或因天氣、空中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您已乘坐的航班到港延誤,致使后續聯程航班的銜接時間小于最短銜接時間,由此導致您需要辦理后續聯程航班退票,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可以為您辦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3.2.4.2您可以聯系我們或通過您原購票渠道辦理非自愿退票。
3.3因健康原因需變更及退票
如您在購票后或旅行途中,因受傷、患病及其他健康原因造成您未能按原計劃搭乘已購票的航班,并提供我們認可的證明材料,在客票有效期內,我們可為您以及您同行人的客票未使用航段免費辦理一次 變更 ,免收變更手續費;或辦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